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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两名员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本项目为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两名员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采购人为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两名员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员工损害赔偿纠纷共四起案件)。

2. 项目编号:lha-zbsq-2025081314

3.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 项目要求:

    (1)在其代理权限内,根据公司的合法、合理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秉承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执行代理事项;

    (2)代理律师应及时通过电话、书面方式向公司通报代理事项执行情况,并提供专业意见;

    (3)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4)代理律师应严格保守在执行代理事项过程中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员工个人的隐私,除非法律规定要求或事先征得公司同意,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5)代理律师应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电子版)和其他法律文件。

5. 服务周期: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结束(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阶段),以及期间与之相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等)。

6. 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按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

7. 报价方式:响应人采用“基础费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对四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报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应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最新的经过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服务团队资质:响应人应具备三年及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团队核心成员中,团队负责人与主办律师须具备三年以上劳动争议诉讼或非诉案件的专项执业经验,并提供近2022年至今成功代理的至少三起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例证明(提供团队成员业绩,案件说明、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3. 财务状况: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并出具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信用要求: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未有违法失信记录的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时间、企业名称及查询结果),失信企业限制参加此次响应;

5. 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响应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响应人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情形的,即视为无效响应,采购单位可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相关信息

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报名须知

请参与响应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6日16:30前进行网上报名。(接收邮箱:zhaobiao@airlonghao.com),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 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茹女士

电 话:15036054288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二路与航空路交叉口西北角机场二路6号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